各有关企业:
为指导和规范我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营管理,更好地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功能,现将《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即墨区粮食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5B20185D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