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防范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防控工作,温泉街道办事处于7月2日组织召开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办事处副主任秦世伟主持,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边防所等12个相关单位、站所参加。
会上提出,温泉街道从6月起至12月底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街道成立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推动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消除由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停放等引起的火灾隐患。
会议最后,秦主任强调各相关单位、站所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内容和措施,加强检查、宣传力度,确保综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各单位、村庄和经发办、派出所、边防所等部门配合,对温泉街道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严把市场入口关,集中查处无证生产、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产品等行为。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相关技术标准。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生产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市场监管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各社区、各村庄和派出所、边防所等部门配合,对全街道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市场监管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维修经营场所,依法查处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规划建设办公室、社区办、派出所、边防所、综治办等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各社区、各村庄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社区、各村庄,规划建设办公室、社区办、综治办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派出所、边防所等主管部门报告。派出所、边防所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交警中队、交通所负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管控,对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教育。派出所、边防所、社区办、综治办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广播电视台负责播出相关电动自行车安全节目,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等工作;经发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社区、各村庄要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