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8-07-02

各村庄、各单位:

为积极营造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氛围,以良好状态抓好复审迎检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现就抓紧做好迎检复审宣传工作要求如下:

一、主干道范围:沿街商铺LED显示屏要滚动播放复审迎检宣传口号,滚动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二、窗口服务单位:在银行、水、电、气、交通、通讯等窗口服务单位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复审迎检宣传口号,滚动时间不超过3分钟。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挂图不少于1处。

三、饭店、宾馆: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复审迎检宣传口号,滚动时间不超过3分钟。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挂图不少于1处;前台及房间内放置《创卫宣传折页》。

四、村庄、小区:各村庄的LED显示屏、宣传栏有创卫宣传内容不少于2处,小区至少1处。村庄及小区内张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建设宜居幸福青岛--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五、建筑围挡:创卫范围内所有围挡,均要按照不少于围挡总面积30%的比例设置创卫宣传内容。

六、机关事业单位、卫生院、学校:单位宣传栏或者醒目位置有创卫宣传内容;各相关单位负责在本单位政务网站、自媒体发布创卫信息。

以上宣传内容(其中四五六项是重点),须于7月3日中午12:00前完成。区专项督查组将对完成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检查情况全区通报。

 

 

龙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