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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公租房完成初审上报
2018-06-08
近日,各镇街对前期受理的公租房申请审核档案完成初审上报。区住宅办正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会同房产、民政、国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将通知镇、街道(管委),并反馈到申请家庭。
据悉,2018年度我区公租房申请申报于3月23日开始,本次申请申报继续面向城镇户籍家庭实施常态化申请受理模式。按照《即墨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群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到其户籍所在镇、街道(管委)申请,各镇、街道(管委)对其完成初审、公示,无异议后,集中将相关资料报区住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