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信息 首页 > 业务分类信息 > 民生信息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开始报名

2018-06-06

        ●即日起至6月10日报名,分六个专业培训,不收任何费用

        ●培训合格获资格证书,可优先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从区农业部门获悉,即日起至6月10日,面向全区选拔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本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育人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今年培训因人施教,设置乡村旅游、粮油产业、农产品加工、果茶产业、蔬菜产业、农药经营六个专业,学员可根据自身产业发展方向合理选择培训专业,每班次培训时间累计15天。

        此次主要培训现代青年农场主

        (培育3年,两年学习,一年服务跟踪,年龄18-45岁,1973年以后出生,限额)、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18-55岁,原则上不超过60岁)。凡是我区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职业的农民均可报名,重点选拔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涉农创业者为主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优先培育“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人员。市民可通过网站、手机申报,镇街和主管部门可选择4种方式完成报名。

        据悉,我区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方式,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除集中理论培训,还将组织学员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产创建示范片等地进行生产实践和学习。培训合格的学员经自愿申请、专家认定后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建立统一档案,纳入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系统,并按照相关规定优先享受有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