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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发布,19日起开始网上报名

2018-06-20

        近日,我区发布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全区一年级预计招生14300人,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七年级预计招生14000人,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今年起,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适龄儿童报名入学须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即墨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其监护人实际居住的房权房就近、免试入学(户口簿、房权证的登记时间截至招生之日),优先接收户籍、房权一致的适龄儿童。其中,具有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城区无房权房且祖孙(外祖孙)三代共同居住一年以上者,由本区域内学校先行登记,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应予以接收。具有城区非行政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城区无房权房租房者,依据其租住的房屋划片入学。具有城区行政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城区无房权房租房者,到其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报名入学。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指非即墨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即墨籍非城区常住户口在城区租房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即墨区居住证(具有青岛市七区户籍的不需提供),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

        报名所需证件:(1)即墨区户籍

        适龄儿童报名需携带学生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权证(或原始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报名)、学生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初中报名)。具有城区非行政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无房权房租房的,需提供区房产管理处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

       (2)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还需提供其监护人的工作证

明(经商的需提供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至2018年8月31日满一年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的需提供与即墨用人单位签订的至2018年8月31日满一年的工作劳动合同及社保卡)、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监护人为青岛市七区户籍的此项不需提供)、稳定住所的有效证件(房权证或青岛市即墨区房产管理处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

        注意事项

        (1)居住证登记时间。2018年

秋季入学的非青岛七区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报名时必须提供其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流动人口信息表不再作为入学证件之一。2019年及以后入学的非青岛七区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居住证登记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必须满一年。

        (2)房屋租赁备案证发证时

间。2018年秋季入学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我区城区无房权房租房的,房屋租赁备案证发证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必须满6个月。2019年及以后入学的外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我区城区无房权房租房的,房屋租赁备案证发证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必须满一年。

        (3)城区新交付使用的小区(含原区扩建二期、三期等)居民子女入学。由开发商持区政府批复文件、区城建局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原件),到区教体局进行备案并办理本区居民子女上学有关手续。购买新房但尚未交付使用的,不列入区划招生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