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墨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青岛市有关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业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退耕还林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承担林业应对气侯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做好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协调、处理林权纠纷;承担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批和使用林地的审核工作;负责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五)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和指导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承担市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重大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
(七)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开展林业科研、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即墨市林业局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
纳入即墨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包括:即墨市林业局本级。
三、其他
2017年预算安排经费165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2.75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长191.28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及保险核算方式的变化);其他经费106.7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长5.2万元(主要用于护林防火等项目经费),其中:机关运行经费9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4.74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加3.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数增加3.48万元,主要是为加大护林防火力度,增加了防火专用车辆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