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青岛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7),即墨区7家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一、位于移风店镇七级东南村村东的鲁振眀养猪场,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猪舍周边的粪便已清理。
二、位于段泊岚镇瓦前庄村村南的启民养猪场,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实现雨污分流,外溢污水已全部清理。
三、位于段泊岚镇刘五村东南的徐业光养殖场,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实现雨污分流,外排污水已全部处理利用。
四、位于段泊岚镇方戈庄村村北的即墨市牧良丰家庭农场生猪养殖场,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实现雨污分流,外溢污水已全部清理。
五、位于移风店镇徐家沟村西蔬菜种植区农田中的徐正波养鸭场,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防止鸭舍内的粪便外溢。
六、位于移风店镇东河流村东的范延汀养鸭场,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防止鸭舍内的粪便外溢。
七、位于移风店镇七级东南村村东的张瑞先生猪养殖专业户,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实现雨污分流,排至猪舍西侧水塘的污水已清理。
以上公示日期:2018年7月3日至7月9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即墨区畜牧兽医局,联系电话:8855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