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局文件
即农字〔2018〕30号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功能区农业服务中心、局相关科(站):
为贯彻落实2017年6月1日国家新施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7号令),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农药监管能力,促进我市农药行业依法依规运行,特制订《青岛市即墨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青岛市即墨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方案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局
2018年5月15日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印发
青岛市即墨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方案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农药监管工作力度,保障农药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强化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大安全意识,严把农药经营管理关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全面提高农药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18年8月1日前,依据《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基本完成本辖区内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首次核发工作,并协助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开展农药经营许可的审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农药管理条》、《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要求,做好材料审查、现场核查、综合评审和颁证工作。
(一)申请材料受理
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将申请材料报至即墨区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材料受理人依据《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规定,对提报材料是否齐全、表格填写是否完整、签字印章是否清晰等情况进行当场初审,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材料审查
农药经营许可材料审查小组依据《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出具农药经营许可审查报告,对审查结论为“合格”、“建议核查”的单位进入下一步实地核查程序。对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由材料受理人员通知申请人。
(三)实地核查
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小组对符合实地核查条件的申请材料,按照《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表》要求,进行实地逐项核查并进行详细记录,发现与材料审查项不一致的情况,以实地核查结果为准。核查小组根据实地核查结果出具农药经营许可实地审查报告。对审查结论为“合格”的进入综合评审程序。
(四)综合评审
农药经营许可审核组根据材料审查、实地核查意见进行评审,出具批准或不予批准的评审意见,将评审意见在bet28365农业专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以区农业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局分管领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植保站、法制科、区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主要业务骨干为组员的农药经营管理领导小组(附件1)。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副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法制科负责提供政策法规支持,植保站、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负责技术支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植保站,负责农药经营许可的牵头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植保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其中,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大厅)负责申请受理、材料审查、证照发放等工作;植保站负责实地核查、评审准备、参与批后监管等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实地核查、日常监管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协作配合,确保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各环节稳步推进。
(二)宣传培训
做好对农药经营单位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镇(街)以及相关媒体的作用,印发明白纸,对《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进行宣传。倡导依法依规经营农药,安全有效使用农药。切实落实国家政策措施,规范农药行业管理,按时高效完成农药经营许可登记工作。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等培训平台,大力开展农药安全生产、规范经营、合理使用等知识技能培训,规范农药经营行为。
(三)强化监管
认真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的精髓,落实监管责任和法律责任。在经营许可过渡期间,要加强宣传,指导经营单位完善条件,办理许可证。过渡期后,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无证经营者坚决依法取缔,对已办理许可证的,要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受理证件延续或变更,必要时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四)强化农药管理责任
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职责明确、责权统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农药行政审批人员保密和回避制度,对证件审批和日常监管中的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确保审批过程公平公正。
附件: 1、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农药经营许可工作审核小组名单
附件1:
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作召 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梅亦兵 农业局副局长
张 波 党委委员
高启欣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组 员:徐瑞芹 植保站 负责人
刘彩飞 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负责人
程显峰 法制科 负责人
附件2:
农药经营许可工作审核小组
1.材料审查
组长:刘彩飞 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工程师
成员:郑 红 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农经师
黄红心 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2.实地核查
组长:徐瑞芹 植保站 农艺师
成员:李 纲 植保站 农经师
江守杰 植保站 兽医师
于文涛 植保站 农艺师
荆淑香 植保站 农艺师
马丽莎 植保站
3.综合评审
组长:程显峰 法制科 农经师
成员:徐瑞芹 植保站 农艺师
刘彩飞 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