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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马志德)
2018-07-09
段泊岚镇高家岭村村民马志德保管不善,将即集建(92)字第2324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福道
2018年7月9日
段泊岚镇高家岭村村民马志德保管不善,将即集建(92)字第2324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福道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