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各派出所: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入旺季,涉及烟花爆竹的事故、案件和违法犯罪活动进入高发期,烟花爆竹已开始零售,特别是春运已开始,乘坐车辆、船只出行的人也将大量增加。为确保安全,现就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吸取其他城市烟花爆竹爆炸伤人事故的教训,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真正认识到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公安机关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应主动与镇安监等部门对接,把严查烟花爆竹零售摊点、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三落实,即狠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狠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
二、宣传教育、发动群众
各派出所要深入辖区村庄、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悬挂宣传标语。重点要强化对辖区内客运单位的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监督客运单位印制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画、横幅等,要通过“大喇叭、小喇叭”即客运单位内的广播和工作人员的提醒,告知乘客携带、夹带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不携带、夹带烟花爆竹登车、登船。
三、合理用警,强化打击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各派出所要通过召开内部会议,使每个民警都明确公安机关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加强社会面上的巡逻检查,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业户的打击力度,特别是无证销售、在不安全地点非法储存和销售三无产品、危害性大的品种及禁止销售的违规品种。要把对人员密集场所、闲置房、废旧仓库等作为检查重点,加强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制作烟花爆竹的行为,特别是有非法私制的乡镇及其周边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和临县交界村居,要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坚决不能出现盲区和漏洞。对客运单位查获或移送的非法携带、夹带烟花购买爆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要严格依法上限处罚,涉案的烟花爆竹要全部收缴。
即墨市公安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