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所:
5月25日,青岛市局接青岛市疾控中心《重大活动公告卫生风险评估报告》,根据分局领导批示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管理责任
要充分认识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打造青岛城市形象中的重大作用,不能因养犬管理工作出现问题造成负面社会舆情影响到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查违法养犬行为
一是严查养犬扰民行为。要及时受理和查处市民养犬扰民举报,相关举报以及处置情况要做好记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青岛市局法制支队执法提示(二十五)《关于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法律适用》予以查处。针对邻里养犬扰民问题,要主动联系社区、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尽最大努力化解涉犬矛盾,避免因涉犬矛盾升级产生严重的案(事)件。二是严查饲养烈性犬行为。结合前期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对发现的饲养烈性犬行为,严格依照《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予以处置;在日常巡逻中,加大检查力度,注意甄别市民遛犬的犬只品种,特别是针对场馆及驻地周边区域,及时发现并查处烈性犬。避免因工作不落实,查处不到位导致烈性犬咬人、伤人、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等事件的发生,造成不良影响。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结合前期养犬管理宣传工作,特别是在场馆及驻地周边区域,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市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
三、确定管理责任人,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各单位要确定重大活动期间养犬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到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2018年6月2日
附件:关于发布青岛市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的通告 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