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辖区空气环境质量,青岛市即墨区采取五项措施全面做好2018年全区夏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监管区域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实现“零烟雾、零火光、零黑斑”目标。
一是属地化管理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内部考核机制,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区、镇、村三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目标明确、包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曝光一批焚烧秸秆行为,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典型,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秸秆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三是综合利用到位。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鼓励政策和措施,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秸秆利用产业化。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途径,帮助农民群众充分利用秸秆资源。发挥农机化技术对秸秆禁烧的作用,组织进行深松整地或浅旋等方式,及时将秸秆与土壤混合或翻入土壤,彻底消除焚烧隐患,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四是执法监管到位。加强部门联合,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铁路两侧、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林场、粮库、油库周边等重点区域、片区开展执法检查、巡查,严肃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五是督导检查到位。成立由区环保分局、农业局、农机局、林业局、畜牧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六个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将其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环境保护”考核项目中并通报督查结果。区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夏季秸秆焚烧情况,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根据日常督查结果和环保部卫星遥感通报结果,对各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将考核验收结果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