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工作,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反映了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提升环境与健康素养需要测评数据提供循证支持。《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将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和评估列为一项重要任务。《指南》适用于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非集体居住15~69周岁常住人口(测评前一年内在当地连续居住满六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开展的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系统规范了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技术方要求,对于统一测评内容、保障测评结果的科学性,提高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开展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结果的可比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普及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推动社会共同努力应对环境与健康问题,2013年环境保护部第61号公告发布了《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为评价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现状提供了基本参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与健康工作安排,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于2015年首次在北京、湖北、甘肃三省(市)开展了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区居民具备环境与健康素养的总体水平为8.41%,提示应大力开展环境与健康知识普及传播工作,提高全民的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
“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部将依据《指南》指导各地开展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工作,同步加强相关科学研究,适时修订《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