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即墨区镇(街)、功能区示范统计站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即墨区镇(街)、功能区示范统计站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功能区统计站:
为贯彻国家、省、青岛市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落实《2018年即墨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现将《即墨区镇(街)、功能区示范统计站标准》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在4月底前全部创建完成。
附件:即墨区镇(街)、功能区示范统计站标准
青岛市即墨区统计局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即墨区镇(街)、功能区示范统计站标准
一、机构人员
1、有明确的机构设置,独立或合署办公,挂统计站标牌。
2、明确分管领导、统计业务负责人及各专业统计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稳定;重点镇街和8万人口以上的镇街,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5人;5万至8万人口的镇街,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4人;5万人口以下的镇街,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3人。
3、行政村(社区、企业)有统计负责人或专、兼职统计员,并登记备案。
二、办公条件
1、配备统计办公室、档案室,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有条件的可配备统计文化展示厅。
2、配备专用微机,达到办公人员人手一台,合理配置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办公设施。
3、实现国家、省、市、 区、镇街五级统计系统联网;辖区内联网直报率达到100%。
4、配备一定数量的档案橱柜。
三、业务管理
1、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统计职业道德、档案管理、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等制度及辖区内四上企业分布图等,并悬挂醒目位置。
2、各项统计任务完成及时、数据报送准确。
3、按时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例会和培训会议。
4、建有完整的历史资料档案。历史资料以2000年为起点,2005年以来的资料完整,分类归档,管理规范。
5、配置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内统计信息安全管理。
6、每年至少撰写(提供)统计分析4篇、工作信息2篇,并有存档、加挂到区统计信息网上。
四、依法统计
1、履行统计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能,行使独立的调查和上报权限,严格贯彻实施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方法制度。
2、统计站自身和所辖调查单位未发生统计违法案件。
五、工作创新
加强内涵建设,突出本区位特点,形成统计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