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拉网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7年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青岛市委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青厅字〔2017〕53号文)、青岛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即墨华骏物流园“12.1”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青安办〔2017〕152号文)、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7〕50号文)等相关要求,即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从12月5日起开展全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拉网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充分做好冬季施工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准备工作,强化落实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转,重点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一)各方责任主体冬季安全生产的部署、开展和落实情况,各施工企业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审批、实施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论证、检查验收落实等情况。
(二)塔机等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吊篮等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和现场使用安全管理情况。
(三)建筑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防风、防中毒”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临建设施的防火措施、乙炔和油漆等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储存与使用、消防设施的设置和动火审批落实情况、工人宿舍、食堂等设施的消防管理等情况,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
(四)深基坑方案评审、监测和边坡支护情况,对周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山体的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情况等。
(五)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搭设、验收和日常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钢管扣件外径、壁厚是否符合规定情况。
(六)施工吊篮的备案、维护情况,吊篮的安拆、移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高处悬挂作业的备案情况及高处悬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各施工企业对全体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和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八)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治情况。围挡整治情况,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情况,施工现场洗车机冲刷装置的安装使用、现场道路硬化、裸露土覆盖等防扬尘措施以及其它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筑垃圾运输、处理规范化运作情况,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情况。
(九)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检查档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联合验收记录等情况。
(十)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应急演练情况,冬季消防隐患排查情况,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十一)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两个体系”的建设情况,“一项目一册”建立情况。
三、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主要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若干规定》、《青岛市防止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依据。
四、检查时间、方法步骤
(一)检查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方法步骤: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1、自查阶段(12月5日至12月10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检查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检查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务必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组织领导,对各专业队伍安全生产岗前培训、隐患排查、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装置、防护措施等进行验收,重点是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工程、施工用电、高处悬挂、临建设施等重大安全隐患源的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措施进行整改。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管理上、制度上、技术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确保效果。这次检查要高标准、严要求,
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就是隐患的原则”、“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现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凡是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并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予以扣分;打击和处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